受造之人是三部分

1
受造之人是三部分,
有体、有魂并且有灵,
为着成全神的计画,
并得享受神作供应。
2
身体乃是外面部分,
借此人有物觉功能;
使人接触物质世界,
将人自己显于体形。
3
魂乃是人里面部分,
是人自己,给人自觉;
借此人在心理方面,
能以接触精神世界。
4
灵乃是人最深部分,
在人深处给人神觉;
使人借此能接受神,
且能接触属灵世界。
5
在人魂中有三部分:
心思、意志以及情感;
这是人的各种功能,
用以成全人的意愿。
6
在人灵里也有三部:
交通、直觉以及良心;
借此人能与神交通,
也能敬拜并接受神。
7
人须运用魂的各部,
将神所是全都拣选;
并用灵来将神接受,
且借身体将神彰显。
8
人灵需要神来重生,
得着神的非造生命;
人魂需要神的变化,
体需变成基督荣形。
9
借着这些神圣工作,
人在他的每一部分,
都得与主完全调和,
并能完全彰显主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