稱義,聖別,得榮耀

Cs449 E1203
1
神的作為公義、公平,
道路、法則皆完備;
祂的行動全然正直,
配得我們的讚美。
祂的定罪、祂的要求,
無一不顯祂公義;
律法已將我們判罪,
審判座前誰能立?
2
律法雖定我們死罪,
神愛始終未遺棄;
公義審判歸神兒子,
因祂作了我代替。
阿利路亞!我們今享
基督救贖的功績:
買回我們歸神自己,
甚至成為祂的義。
3
神的性情聖別超凡,
祂之所是乃至聖;
祂要聖化我們全人,
使其合乎祂性情。
從我靈中向外擴展,
祂要安家我心房;
直到全人內裏各部,
盡得更新像祂樣。
4
生機拯救過程奇妙,
全由生命來效力;
每日每時都可經歷,
主的救恩何實際。
時常思念那靈的事,
心思就成為生命;
主在我裏得著地位,
我得變化成神聖。
5
榮耀乃是神的彰顯,
祂之所是顯無盡;
也是救贖終極一步,
具體顯明於我身。
榮耀乃是神聖生命
聖別過程的完成;
也是生命供應目的─
身體變像顯殊榮。
6
為此,我們熱切等待
得贖、被提、得榮耀;
神的豐滿顯明於地,
耶穌見證全顯照。
我們就要完全像主,
永遠彰顯祂榮形;
神的眾子顯於榮耀,
宇宙萬有共歡騰。
7
因神憐憫,蒙神選召,
榮耀定命得有分;
非藉人的定意奔跑,
全是神主宰憐憫。
野橄欖枝竟得聯於
栽種橄欖的豐富;
生機聯結,分享肥汁,
長成榮耀的國度。
8
在這美妙過程之中,
日日因生命成聖;
滿心感謝祂所賜與,
召會生活的供應。
在此全享神的自己,
實際、真切、又富饒;
同作眾子,同為後嗣,
召會生活何榮耀!